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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改进执法办案模式积极准备刑诉法实施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作者:
离修改后刑诉法正式实施只有不到五个月时间了,检察机关应如何应对?今天结束的安徽省检察长座谈会提出,要努力克服懈怠情绪、畏难情绪和抵触情绪,以“等不起”的危机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准确把握刑诉法修改的理论精髓,切实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着力改进执法办案模式。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围绕检察职能就如何改进执法办案模式提出,在批捕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强化对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在公诉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强化证据审查、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要更加注重转变侦查模式、完善侦查机制、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在诉讼监督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全面履行职责、增强监督实效。
据了解,安徽省检察院将在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侦查监督、公诉、自侦等业务部门的分类培训,力争年底前把该省各业务部门检察干警再轮训一遍。同时着手清理相关执法规范性文件,特别是针对非法证据调查核实、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等新增职能的内部分工,紧密结合安徽实际,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实化细化操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